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理事、优秀会员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激励广大会员创先争优,促进我市电梯行业的健康发展,建立其良好的社会形象,表彰为台州电梯行业做出突出贡献,更好地为行业的发展、更好地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,根据一届十七次理事会讨论通过的《关于开展台州市电梯行业协会2017年度优秀理事、优秀会员单位的评选活动》精神的要求,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:
优秀会员单位:加入协会一年以上的会员单位(即:2017年1月1日前入会的协会会员单位),理事单位及以上不予参与申报,2017年新增为理事单位的可以申报。
优秀理事单位:连续两年以上(含两年)的理事单位(即2016年和2017年均为协会的理事单位),会长单位不予参与申报。
二、评选条件:
优秀会员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:
1、政治思想,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关心协会建设,团结互助、合作共赢、思想进步、积极创新。
2、文明经营,遵纪守法、按章纳税、顾客至上、诚信第一、货真价实、文明服务,无假冒伪劣商品,无违章行为,经营诚信、做事有影响力、覆盖面较大、社会效应较好。
3、履行义务,遵守协会《章程》和各类“管理办法”,履行会员义务,按时交纳会费,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。
4、遵纪守法,自觉履行行业自律公约,年度内无违规、无被投诉且立案查实的情况。
优秀理事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:
1、达到优秀会员单位的条件。
2、严格遵守理事会工作守则,认真履行理事职责。
3、热心协会各项工作,积极参与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,支持协会的宣传、推广等。
4、切实发挥理事单位在协会的中坚力量,协调沟通其下辖的会员单位。
三、参评时间
1、参评报名时间截至2018年2月10日。
2、评选时间:一届十八次理事会议。
四、评选方法:
1、由各会员自愿提出申请参加评选,填写《2017年度台州市电梯行业协会优秀会员(理事)评选报名表》。
2、本次评选设评选委员会,由会长单位及台州市质监局、特检中心特邀领导组成(一共7人),委员会办公室设协会秘书处。
3、本次共设立优秀理事单位2家,优秀会员单位5家。
4、优秀会员单位评选总分由3部分组成,(1)评选委员会对参评单位打分占40%比重;(2)理事单位对参评单位打分占20%比重;(3)《2017年度台州市电梯行业协会年度考核表》评分占40%比重。最后评选以总分依次计。
5、优秀理事单位评选总分由2部分组成,(1)评选委员会对参评单位打分占40%比重;(2)《2017年度台州市电梯行业协会年度考核表》评分占60%比重。最后评选以总分依次计。
6、最终评选结果将公开公示7天,如公示无异议,将在全体会员大会上予以表彰,给予一定的名誉奖励。
五、评选资料要求:
1、2017年度台州市电梯行业协会优秀会员(理事)评选报名表。
2、填写《2017年度台州市电梯行业协会年度考核表》。
3、提供其他加分见证资料,装订成册,一式三份。
4、不按要求提供评选资料的将退回资料并取消评选资格,或评选委员会将酌情扣分。
六、其他要求:
1、协会各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,充分运用这一有效载体,进一步增强协会的社会责任意识、创先争优意识,推动协会的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。立足实际,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。
2、本次评选协会将秉承公开公正公平原则,欢迎各会员监督,协会秘书处有最后解释权。
3、联系人:杨陈姗,联系电话:88550110,15355769176
E-MAIL: dthyxh@163.com
台州市电梯行业协会
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
台梯协(2017)1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理事、会员单位评选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