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下城区全面完成住宅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工作

2017-12-12 15:44:22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9

    根据省质监局《关于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》(浙质联发〔2015〕19号)文件精神和《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》要求,结合下城区住宅电梯年限长、问题多、影响大的实际,今年杭州下城区局在区财政的支持下,以“住宅电梯一元保”的形式在全区推广安全责任保险,即住宅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每台电梯只出1元钱购买保险,其余74元由区财政补贴。该项工作被纳入2017年度下城区为民办实事项目。截至目前,全区154个小区共2555台住宅电梯完成签约投保。
    制定方案,指导各项工作。为做好住宅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工作,下城区局在区住建局和各街道支持下,一是对全区住宅电梯做了全面摸底排查,明确使用单位和电梯总数;二是制定了招标文件,发布《关于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宅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招标公告》,进行了公开评标,并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。在此基础上,下城区局与区住建局联合制定印发了《下城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广方案》,明确了参保对象、参保要求、保险内容、投保方式、补贴办法和各单位职责分工等。
    扩展内容,提高覆盖范围。为进一步增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实用性,下城区局积极与承保单位协商,在“电梯责任险”主险种之外,免费增加“被困经济补偿责任险”“事故善后处理费用险”“雇主责任险”“共同被保险人险”等四个险种,扩展了保障范围,形成保障范围“三三三”全覆盖,即电梯的运行、静止和检修三种状态,使用、管理和维保三类人员,人身伤害、财产损失和故障困人三种理赔类别。住宅电梯投保后,每台电梯每年累积赔偿最高限额达到300万元,每次事故每人赔偿最高限额100万元,对因保险责任造成的人员被困事故,自被困人员打通求救电话起至电梯门被救援人员打开超过1-2小时的,保险人赔偿被困人员人民币200元/人;超过2小时的,保险人赔偿被困人员人民币500元/人。
    加强宣传,落实投保签约。为加强宣传力度,促进各住宅电梯使用单位投保积极性,下城区局印制了《下城区住宅电梯“一元保”宣传折页》,详细介绍了下城区住宅安全责任保险的政府补贴性质、保障范围、投保流程、理赔流程等。联合区住建局和各街道召开全区住宅电梯使用单位会议,发放宣传资料,宣贯《下城区住宅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广方案》,组织野风物业、滨江物业和耀江物业等行业龙头企业在会上进行首批签约仪式,另有52家物业公司当场递交了投保申请单,涉及电梯1225台。会后,下城区局积极督促承保单位与各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加强沟通,尽快落实签约投保。同时,为增强小区业主的参与度,下城区局联合保险公司设计制作了电梯信息牌,各单位签约后每台电梯将统一设置检验合格证、维保信息公示牌和电梯保险标志,乘梯者可以直观地了解到所乘坐电梯的参保情况,同时,增加了电梯内各类标志标牌张贴的有序性。此外,下城区局将指导承保公司制订宣传方案,进入被保险小区宣传电梯安全知识,增强业主安全意识,提高电梯运行安全系数。 
    下城区“住宅电梯一元保”推广工作得到了物业服务企业、广大业主和媒体的广泛关注。浙江电视台新闻频道、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、《都市快报》《每日商报》等媒体对下城区开展为民办实事推广“住宅电梯一元保”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。此项工作的落实,对于加强下城区电梯风险管理,提高事故赔付能力,化解电梯责任纠纷,解决下城区住宅电梯年限长、故障多等实际问题,具有投入低、覆盖广、保障多的特点,是切切实实的花小钱办大事,充分体现了下城区为民办实事的初衷和宗旨。